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对2012届因学分未达到结业的学生课程重修安排如下。
一、重修报名
凡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要离校前(最迟在6月30日前),填写《2012届结业学生重修报名表》,报本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汇总后在7月5日前报教务处。
二、重修考试
根据教学进程,凡报名重修的学生要在本学期重修考试规定时间(2012年11月20日左右)回学校进行重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教务网通知为准),凡不按时回校的按弃考处理。
三、换发毕业证
凡经重修考试及格达到毕业学分的,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底回校凭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
四、经考试仍不及格的学生需再重修
1、结业学生重修时间限制:结业学生要在离校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考试:3年制结业生要在毕业后3年内,服兵役的在退伍后的2年内,完成所有未及格课程的重修学习和考核,超过要求时间未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则永久结业。
2、凡经重修考试仍有不及格课程,要在每学期开学2-5周内,填《2012届结业学生重修报名表》到原学院秘书处报重修,并在规定时间回学院考试,每年11月底(或5月底)回校参加重修统一考试,每年安排2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请学生随时关注。
请各二级学院传达到每位结业学生,结业学生要按规定执行。
附表:2012届结业学生重修报名表
教务处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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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2届结业学生重修报名表
2012届结业学生重修报名表
学 院:
年 月 日
班级 | | 姓名 | | 学号 | |
手机 | | QQ | | 信箱 | |
重修课程名称 | 该课程上课学期 | 考试(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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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要在2012年6月26日前报原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2、凡有不及格要报重修的也填此表,以后每学期开学2-5周内报到原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凡未报名的按弃考处理,学院不安排考试。
3、每学期限报4门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