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09-04点击:2330
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教师:
2012-2013-1学期开学在即,各项教学任务已安排完毕,课表已确定。为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做以下规定:
1.自即日起到第一周(9月9日)结束,原则上不进行调课(除不可抗力)。
2.需调课的教师,第一周到各学院秘书处统一填表,教学院长把关审批。第二周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时,需上交原版的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盖教务处红章的)。
教务处
20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