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09-25点击:2236
关于2012级公共基础课(英语、数学)改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12级各班:
自2012级开始,实用英语和高等数学实行分级教学,根据新生入校后英语、数学摸底考试的成绩,划定分数线,分为A/B/C三个等级。原则上,分级后不允许随意调整班级,如有以下情况者,可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改选其他等级的班级。在其等级有名额的情况下,给予改选。
一、改选原则:
1.参加分级考试,成绩为零者;2、原所学外语非英语者;3、改选学生必须有高考英语或数学成绩(含自主招生成绩)作参考。
二、有以下情况不得改选其他等级:
1.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分级考试者;
2.有成绩,但成绩未达到其他等级分数线者;
3.未参加正常选课者。
三、改选程序:
1.按照原等级正常选课;
2.以班级为单位填《英语、数学改选级别申请汇总表》,报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秘书汇总成统一表格,学院签字盖章;
3.各学院于9月27日前,报到教务处审批后统一调整。
附表:英语、数学改选级别申请汇总表(教务网上下载)电子表发390949435@qq.com
教务处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