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10-10点击:2182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2012-2013-1学期重修课程报名已结束,重修时间从第7周开始到13周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类重修课程(除下列统一安排课程外的其他各类课程)的开课事宜由相关院部负责安排,其中包括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
2.请重修学生主动到相关课程的院部联系有关的上课事宜。
3.同一门课程重修人数超过20人,由院部负责开设重修辅导班,并报教务处备案。
4.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其他班级所开课程相同,原则上跟班上课;否则,以学生自修为主。
5.辅导教师须制定重修教学计划,上课时,要做好学生考勤记录,考勤与正常上课相同。
6.全部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4周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重修成绩上报在考试后三天内进行。
注:往届生重修在新系统中无法报名,请二级学院通知已报名需重修的学生直接回来上课考试,由任课老师到教务处报成绩。
公共基础课重修的辅导时间、辅导教师和地点如下表
课程 | 辅导时间 | 上课学生 | 辅导教师 | 上课地点 | 总学时 | 起止周 |
高等数学12数学等 | 星期六8-9 | 全院重修学生 | 郭健老师 | 西E-101 | 16学时 | 7-13周 |
实用英语1、英语等 | 星期日1-2 | 全院重修学生 | 张爱玲老师 | 西D-101 | 16学时 | 7-13周 |
体育 | 星期五6-7 | 全院重修学生 | 孙浩老师 | 网球场 | 7-13周 |
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