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10-19点击:2198
校级各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精品课程建设方针以及省课程专业建设指导意见,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目标和规划,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范围为我校已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申报条件
1.该课程能及时反映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科技发展成果,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2.该课程必须有课程网站(页),网站(页)具有让学生自我学习的功能,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完成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学生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
3.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实用性强,适合网络公开传播共享,能持续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
4.课程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三、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原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继续担任,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升级改造任务。
2.课程负责人可根据课建设需要,对原国家精品课程团队进行适当调整。
3.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要遵循知识产权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
4.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四、材料上报时间
1.各课程负责人填写“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附件1,一式4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三楼B-303)。
2.各申报课程须于2012年10月22日前完成上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评审遴选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课程,择优向国家级、省级推荐。
在评审阶段,所有课程资源均须开通相应网页。
六、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2年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doc(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