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11-06点击:2130
按照教育厅关于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为了按时、规范、完整的上报学校的2012年平台数据,经研究决定,将于2012年11月1日启动状态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平台采用江苏省2012年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专业版)(TJS_V2.112b),采集网址: (待定) 浏览器建议采用IE6.0以上,其中window XP用户使用chrome浏览器,效果更好。
二、采集信息时间及填报人员
1、本次数据采集信息时间段为:2011.9.1—2012.8.31;
2、凡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项目成果、挂职锻炼、现场实践的教职员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领导都需采集填写;
三、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关于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确定我校填报数据时间节点安排为:
11月1日-5日: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及培训各单位信息采集员;
11月6日-8日:教职工开始网络采集、填报平台数据;
11月9日-10日:二级院部负责人审核填报数据,并上交审核单;进行本部门数据分析、调整;
11月11日-13日:职能部门校验、审核数据并上交审核单;并根据业务属性分析、调整、完善数据;
11月14日-15日:院办、教务处统一汇总、校验,进行测算和数据分析;
11月16日-17日:数据修正、呈送校领导审批。
四、教师登录采集
1、口令和密码:口令为各教师教工号(含外聘),密码是123123
2、教师登录后,根据页面左上角显示的表格,填写相应的内容;
3、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授课信息有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填写、补充。
五、流程图
1、输入网址:待定
2、登录
3、左上角显示填报信息
4、点击条目,按“添加”开始填写,填写完毕按“保存”;按“返回”继续下一张表格填写。
六、数据采集任务及责任部门
1级目录 | 2级目录 | 采集责任部门 | 部门信息采集员 | 扎口部门 | 扎口部门负责人 |
A1院校基本信息表 | 1.1名称 | 院办 | 部门指定 | 院办 | 黄宝玲 |
1.2 联系 | 院办 | 部门指定 | |||
1.3 2012年招生计划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
1.4 2012年招生方式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
1.5 2012年9月1日前在校生 | 教务处 | 部门指定 | |||
A1-6机构设置表 | 人事处 | 部门指定 | |||
A2院校领导表 | 2.1基本状况 | 院办 | 部门指定 | 院办 | 黄宝玲 |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 院办 | 部门指定 | |||
A3基本办学条件表 | 3.1占地、建筑面积 | 后勤处 | 部门指定 | 后勤处 | 孙政 |
3.2馆藏图书资料 | 图书馆 | 部门指定 | |||
3.3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 | 实训部 | 部门指定 | |||
3.4校园网 | 现教中心 | 部门指定 | |||
3.5固定资产 | 后勤处 | 部门指定 | |||
A4实践教学条件 | 4.1校内实践基地 | 实训部 | 部门指定 | 实训部 | 杜蜀宾 |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 二级学院 | 专业负责人 | 校企办 | 许能生 | |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继续教育学院 | 部门指定 | 继续教育学院 | 顾晓叶 | |
A5办学经费 | 5.1经费收入(万元) | 财务处 | 部门指定 | 财务处 | 耿庆春 |
5.2经费支出(万元) | 财务处 | 部门指定 | |||
A6师资队伍 |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人事处 | 汪玉静 |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
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
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
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
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人事处 | 汪玉静 | |
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
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
A7专业 | 7.1.1开设专业表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招就处 | 华国平 |
7.1.2专业带头人表 | 二级院部 | 专业带头人 | 人事处 | 汪玉静 | |
7.2开设课程 | 二级院部 | 教师个人 | 教务处 | 刘海波 | |
7.3.1职业资格证书表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继续教育学院 | 顾晓叶 | |
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表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
7.4顶岗实习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教务处 | 刘海波 | |
7.5产学合作 | 二级院部 | 部门指定 | 校企办 | 许能生 | |
7.6.1招生表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招就处 | 华国平 | |
7.6.2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
7.6.3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 招生就业处 | 部门指定 | |||
A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 8.1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 教务处、学工处 | 部门指定 | 学工处 | 刘盛贤 |
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教务处 | 部门指定 | 教务处 | 刘海波 | |
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学工处 | 部门指定 | 学工处 | 刘盛贤 | |
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 招就处 | 部门指定 | 招就处 | 华国平 | |
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 质考办 | 部门指定 | 质考办 | 何斌 | |
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 高教所 | 部门指定 | 高教所 | 王作兴 | |
8.7评教情况 | 质考办 | 部门指定 | 质考办 | 何斌 | |
8.8奖助学情况 | 学工处 | 部门指定 | 学工处 | 刘盛贤 | |
8.9重大制度创新表 | 院办 | 部门指定 | 院办 | 黄宝玲 | |
A9社会评价 | 9.3社会(准)捐赠情况 | 财务处、资产办、校企办 | 部门指定 | 财务处 | 耿庆春 |
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表 | 招就处 | 部门指定 | 招就处 | 华国平 | |
9.5应届毕业生信息 | 二级学院 | 各院辅导员 | |||
9.6 质量工程表 | 教务处 | 部门指定 | 教务处 | 刘海波 | |
9.7.1学生获奖情况表 | 学工、团委、教务 | 部门指定 | 团委 | 张衡宇 | |
9.7.2学校获奖情况表 | 院办 | 部门指定 | 院办 | 黄宝玲 | |
9.7.3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表 | 团委 | 部门指定 | 团委 | 张衡宇 | |
A10学生信息 | 10.1.1辍学学生明细表 | 教务处 | 部门指定 | 教务处 | 刘海波 |
10.2学生社团表 | 团委 | 部门指定 | 团委 | 张衡宇 | |
10.3红十字会表 | 团委 | 部门指定 | |||
10.4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表 | 团委 | 部门指定 |
七、具体要求
1、各部门须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采集负责人。
2、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为该单位信息员。各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员除了填报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和本人信息外,对学院、部门教师个人信息要进行校核,对教师填报有问题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进行修改。最后由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根据填报数据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的关联度、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最终审核,填报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3、数据采集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数据平台每张数据表头部的操作说明和注释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有关项目填写;录入数据过程中不得随便更改数据表的结构;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数据采集平台采集组咨询(0516-83996004)
4、有效信息不可为空;
5、各单位数据校核人员要逐条逐项校核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检查填列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源头采集人联系更正,不得随意更改数据。数据校核人员对所校核的数据负责;
6、校内兼课(即行政兼课)人员的信息由教学任务下达的院部负责组织采集。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的信息由聘用部门负责组织采集;
7、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工号编排原则为:单位代码+001、002(自然流水号)。
8、咨询电话:0516-83996004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