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实施方案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2-11-06点击:2130

 按照教育厅关于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为了按时、规范、完整的上报学校的2012年平台数据,经研究决定,将于2012年11月1日启动状态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平台采用江苏省2012年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专业版)(TJS_V2.112b),采集网址: (待定)  浏览器建议采用IE6.0以上,其中window XP用户使用chrome浏览器,效果更好。

二、采集信息时间及填报人员

1、本次数据采集信息时间段为:2011.9.1—2012.8.31;

2、凡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项目成果、挂职锻炼、现场实践的教职员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领导都需采集填写;

三、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关于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确定我校填报数据时间节点安排为:

11月1日-5日: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及培训各单位信息采集员;

11月6日-8日:教职工开始网络采集、填报平台数据;

11月9日-10日:二级院部负责人审核填报数据,并上交审核单;进行本部门数据分析、调整;

11月11日-13日:职能部门校验、审核数据并上交审核单;并根据业务属性分析、调整、完善数据;

11月14日-15日:院办、教务处统一汇总、校验,进行测算和数据分析;

11月16日-17日:数据修正、呈送校领导审批。

四、教师登录采集

1、口令和密码:口令为各教师教工号(含外聘),密码是123123

2、教师登录后,根据页面左上角显示的表格,填写相应的内容;

3、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授课信息有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填写、补充。

五、流程图

1、输入网址:待定

2、登录

 

3、左上角显示填报信息

4、点击条目,按“添加”开始填写,填写完毕按“保存”;按“返回”继续下一张表格填写。

六、数据采集任务及责任部门

1级目录2级目录采集责任部门部门信息采集员扎口部门扎口部门负责人
A1院校基本信息表1.1名称院办部门指定院办黄宝玲
1.2 联系院办部门指定
1.3 2012年招生计划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
1.4 2012年招生方式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
1.5 2012年9月1日前在校生教务处部门指定
A1-6机构设置表人事处部门指定
A2院校领导表2.1基本状况院办部门指定院办黄宝玲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院办部门指定
A3基本办学条件表3.1占地、建筑面积后勤处部门指定后勤处孙政
3.2馆藏图书资料图书馆部门指定
3.3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实训部部门指定
3.4校园网现教中心部门指定
3.5固定资产后勤处部门指定
A4实践教学条件4.1校内实践基地实训部部门指定实训部杜蜀宾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校企办许能生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继续教育学院部门指定继续教育学院顾晓叶
A5办学经费5.1经费收入(万元)财务处部门指定财务处耿庆春
5.2经费支出(万元)财务处部门指定
A6师资队伍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人事处汪玉静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
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
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二级院部教师个人
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二级院部部门指定
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二级院部部门指定人事处汪玉静
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二级院部部门指定
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二级院部部门指定
A7专业7.1.1开设专业表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招就处华国平
7.1.2专业带头人表二级院部专业带头人人事处汪玉静
7.2开设课程二级院部教师个人教务处刘海波
7.3.1职业资格证书表二级院部部门指定继续教育学院顾晓叶
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表二级院部部门指定
7.4顶岗实习二级院部部门指定教务处刘海波
7.5产学合作二级院部部门指定校企办许能生
7.6.1招生表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招就处华国平
7.6.2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
7.6.3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招生就业处部门指定
A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8.1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教务处、学工处部门指定学工处刘盛贤
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教务处部门指定教务处刘海波
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学工处部门指定学工处刘盛贤
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招就处部门指定招就处华国平
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质考办部门指定质考办何斌
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高教所部门指定高教所王作兴
8.7评教情况质考办部门指定质考办何斌
8.8奖助学情况学工处部门指定学工处刘盛贤
8.9重大制度创新表院办部门指定院办黄宝玲
A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财务处、资产办、校企办部门指定财务处耿庆春
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表招就处部门指定招就处华国平
9.5应届毕业生信息二级学院各院辅导员
9.6 质量工程表教务处部门指定教务处刘海波
9.7.1学生获奖情况表学工、团委、教务部门指定团委张衡宇
9.7.2学校获奖情况表院办部门指定院办黄宝玲
9.7.3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表团委部门指定团委张衡宇
A10学生信息10.1.1辍学学生明细表教务处部门指定教务处刘海波
10.2学生社团表团委部门指定团委张衡宇
10.3红十字会表团委部门指定
10.4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表团委部门指定

 

七、具体要求

1、各部门须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采集负责人。

2、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为该单位信息员。各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员除了填报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和本人信息外,对学院、部门教师个人信息要进行校核,对教师填报有问题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进行修改。最后由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根据填报数据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的关联度、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最终审核,填报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3、数据采集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数据平台每张数据表头部的操作说明和注释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有关项目填写;录入数据过程中不得随便更改数据表的结构;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数据采集平台采集组咨询(0516-83996004)

4、有效信息不可为空;

5、各单位数据校核人员要逐条逐项校核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检查填列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源头采集人联系更正,不得随意更改数据。数据校核人员对所校核的数据负责;

6、校内兼课(即行政兼课)人员的信息由教学任务下达的院部负责组织采集。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的信息由聘用部门负责组织采集;

7、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工号编排原则为:单位代码+001、002(自然流水号)。

8、咨询电话:0516-83996004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有关指标解释.doc

附件2:外聘教师统计.xls

附件3:专业代码批量维护.xls

附件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