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3-03-27点击:1798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初在网上重修课程报名。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需重修的学生按时在网上报名,未报名重修的学生成绩不予登录。
一、网上重修报名时间:3月27日---3月31日
二、重修课程报名要求:
1.必修课、限选课不及格的课程,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应重修;考试课成绩在40(不含40)分以下的课程不予补考,直接在下一个学期报名重修;
2.公共任选课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可重选该课程,也可另选别的课程,以取得规定学分;
3.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或旷课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补考,必须于下一个学期报名重修该课程。
4.网上重修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上课辅导及考试等事宜。
5.各院部于第5周末汇总本院重修报名人数,并按排重修上课老师。本学期重修上课时间为第6---12周,第13周重修考试。第14周重修老师上报成绩。
对往届(2009-2011届)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结业生)的重修报名,学生可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直接报名,由教学秘书于4月2号(周二)统一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统一安排,未报名的学生重修成绩不予登录。(往届毕业生无法在新教务系统报名)
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