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3-04-12点击:1745
各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3〕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本着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目的,今年学校将继续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注意事项: 1.按照申报要求规范填写。 2.申报表的“项目类型”一栏不需要填写。 3.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副高以上职称。 4.申请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5.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距毕业1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6.鼓励学生跨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7.凡有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未结题的,本次不允许参加申报。 三、上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1.最后上报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22日下午5:30,教三楼B-301室。 2.上交材料:各院(部)限报1~3项,但不得少于1项,上交申报表10份,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3.择优公示后,所公示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4月26-5月2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四、项目进展情况统计: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统计2010年(未结题)、2011年、2012年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指导老师认真填写,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本学院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rxl@xzcat.edu.cn。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