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3-04-27点击:1818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学工作要点》(苏建院教〔201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本着“选优、选精、选特、选新”原则,立足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学资源建设水平”目的,现启动2013年重点教材申报立项工作。 一、申报范围 1.本次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2.修订教材范围为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3.新编教材为能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的教材。 二、申报数量 每个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3项,由各单位初审,统一汇总上报。 三、申报要求 1.公共课教材要结合学校“分类培养、分层教学”人才培养改革模式,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因材施教,要能满足不同生源的不同学习需求,满足多元化学习需求。 2.专业课教材要结合学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突出 “项目化教学”特色,凸显“工作过程系统化”,教材要体现“实践性、自主性、综合性、开放性”。 3.每位教师作为主编只允许申报一项教材建设项目,教材的主编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编人员必须讲授过相应课程两轮以上。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从校园网下载《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填报,修订教材的填报附件3-1,新编教材的填报附件3-2 2.部门初审 申报人所在部门初审后,填报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4.择优推荐 教务处在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江苏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附件1)1式8份、教材样书1套,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三楼B-303),同时电子稿发至jsjzi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白飞 电话:83996004 教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