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3-12-20点击:1701
各二级学院:
经研究,现将编制201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认真贯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建院发〔2013〕19号)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发〔2013〕23号)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着力深化专业建设改革,调整专业结构,提高质量,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建筑高职名校服务。
二、根据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各学院“十二五” 专业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2014年各学院招生规模(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实际招生录取班级数,以保持各二级学院招生规模基本稳定。编制计划拟突破2013年实际招生录取班级数的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提交计划调整申请报告。全校招生计划实行总量控制,2014年全校招生计划总人数为4500人。
三、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缓解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加大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厅的规定,今年专业方向不再作为专业来申报。在省教育厅未备案的专业不得纳入招生计划。
四、积极推进高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要与二级学院各专业科研经费、师资力量等培养条件相挂钩,各专业招生规模增减量结合本学院2013届毕业生人数和二级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考虑。
五、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能力,特别是科研项目、经费增长、招生就业质量的具体情况,以及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状况,审慎地提出本学院2014年各专业招生规模的安排意见。 六、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将主要依据2013年各专业招生就业质量等情况于2013年12月15日前对二级学院2014年拟招生计划提出修改意见,招就处负责解答二级学院提出的有关招生政策性问题。
七、学校将于2013年12月18日左右召开2014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会议,根据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人才需求、专业布点等情况,对二级学院2014年拟招生专业计划进行审核、审议。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科学编制本学院招生计划,并于2013年12月13日前按2014年招生计划统计表(二级学院用)(见附件)的格式报送教三楼教务处B307室。同时请将有关表格以EXCEL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fenglf369@163.com,电话:83889296(教务处办公室),联系人:冯泠峰老师。
附件:2014年招生计划统计表(定稿).xls(二级学院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