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1-10点击:1700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满足学生转入更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的要求,保证学校教学资源合理使用,进一步推进“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发〔2013〕23号)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本办法仅适用2013级在籍专科生;2013级安排两次转专业,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二)第一学期办理跨专业群以及专业群内转专业,第二学期仅办理专业群内转专业,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不再办理;专业群定义框架原则上限学校目前确定的专业群。
(三)有利于实施分类培养和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遵循专业的科学调整发展,以及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有序组织;
(五)按照志愿优先,总分排序,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二、第一学期转专业实施要求
(一)第一学期转专业的指标
1.各专业提供拟转入指标数原则上为本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3%至8%;
2.申请转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来确定。
(二)第一学期转专业的条件
1.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 1/3 (按期末考试成绩总分排名)。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1)艺术类与其它类不得互转。
2)招生录取不同批次的不得互转。
3)没有被学校批准缓交,欠书费、学费的。
4)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不能转专业的。
2.转专业条件: 符合申请资格并提交申请的学生,按申请转入专业人数的第一学期末数学、英语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加乘分层成绩系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需要面试的专业按照第一学期末数学、英语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加乘分层成绩系数)+ 转入专业面试成绩(100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没有数学课程的由转入专业所属院提出替换课程。
(三)第一学期转专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指标公示。2014年1月10号前各教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等确定当年各专业跨专业群拟转入学生人数指标,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指标统计表》(见附件一)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核准,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个人意愿及各专业公布指标等情况,于2014年1月15日前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第一学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后交所在学院。每个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分第一志愿专业和第二志愿专业。
3、资格审核。各教学院于2014年2月21日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第一学期转专业申请资格院部审核合格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三)并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
4、面试安排。需要面试的专业由转入学院于2014年2月21-23日组织开展,面试成绩经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后于24日报送教务处。
5、转专业名单拟定。教务处按英语、数学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务处依据各学院所报各专业指标数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拟定名单,2月26日报学校院长办公会批准。
6、公示。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7、手续办理。教务处确定转专业名单后,确定同意转专业的学生须于三天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第二学期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要求
(一)各教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领导、专业(群)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的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院应于第二学期第八周前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等情况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人数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各教学院制订的具体实施办法,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所在二级学院公布。
(三)学生可按照自身爱好及特长,根据本二级学院制订的规则和条件,在所修读的专业群中选择1--2个专业进行申报。
(四)教学院应以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为发展原则。同时今后要根据学生第一志愿的选择情况,逐步通过教学资源的投入或调整达到基本与学生的选择相匹配。对于目前确实无法全部满足学生第一选择的专业,各二级学院可以依据下列条件中的若干条件,科学、合理、简化的制订规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群内转专业。
1. 学生已经修读完的课程,按照学习成绩排名情况;
2. 学生参加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活动、文体活动获奖的情况;
3. 学生参加社团、公益、班级等活动的表现;
4. 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和行为规范的表现;
5. 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6. 考核不及格及补考和重修的情况;
7. 其他条件。
最终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名单,转专业结果要经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并无异议后将结果于第二学期末报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四、其它
(一)学校由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处、质量办等部门,对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申诉或反映的问题,共同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并给予答复或处理。
(二)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学期内应当完成前修课程的认定。
(三)教务处及各教学院要不断总结、改进与完善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做到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四)各有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