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9-15点击:1640
关于做好2014年学生留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六章有关规定: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历年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教学计划规定数少18学分及以上者,必须留级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欠积18学分以下的学生如因学习困难等原因,无法跟原班正常学习,可自愿申请留级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留级学生处理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3日17∶30前,各任课教师完成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
(2)9月24日~26日,各二级学院完成2013级学生第一学年学分(中职除外)初审,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教学计划规定数少18学分及以上者(计算机、英语课成绩不列入其中),填写《留级学生情况统计审批表》(见附件1)并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任秀莲老师处,同时将《留级学生情况统计审批表》的电子稿发至:rxl@jsjzi.edu.cn。
(3)9月27日~30日,教务处完成2013级留级学生审核工作,并将留级学生名单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下发文件通知。
(4)10月10日17∶30前,留级学生办理完相关手续,进入新班级上课。
2.自愿留级处理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6日前,自愿留级学生需填写《自愿留级学生审批表》(见附件2),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任秀莲老师处。
(2)9月27日~30日,教务处同时完成自愿留级学生审核工作,并将自愿留级学生名单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下发文件通知。
(3)10月10日17∶30前,留级学生办理完相关手续,进入新班级上课。
3.其他事项
(1)留级处理是以学校教务处为主、二级学院为辅而开展的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展学生留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留级学生,并做好思想工作和谈话记录。
(3)学校下发文件宣布留级处理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过时不办理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对自愿留级学生可提前进行审批,10月10日17∶30前持留级通知单到新生班级上课。
(5)对不及格课程较多的、留级后学习也不适应的学生,可劝其退学,但必须经学生和学生家长同意方可。
(6)三年级(包括2012级、中职生)学生虽不留级处理,但对于达到留级要求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必须进行必要的学业警告程序,毕业时成绩达不到毕业要求的,直接按结业处理。
(7)留级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望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开展工作,及时做好成绩、学分统计与审核工作,加强留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避免意外事故出现。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表1:留级学生情况统计审批表(各二级院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rxl@jsjzi.edu.cn)
附表2:自愿留级学生审批表(自愿留级学生填写)
附表1: 留级学生情况统计审批表
二级学院: 年 月 日
序号 | 班级 | 姓 名 | 性别 | 实差学分 | 不及格门 | 不及格课程名称 | 建议留入班级 | 学生来源 | 备注 | ||
1 | 计算机、英语不算其内 | ||||||||||
2 | |||||||||||
3 | |||||||||||
4 | |||||||||||
二级学院秘书 | 签字: | 二级学院院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教务学籍管理审核 | 教务处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1.经各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2.电子稿发至:rxl@jsjzi.edu.cn。
附表2 自愿留级学生审批表
二级学院 | 年级 | 班 级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号 | |||||
家庭地址 | ||||||||
留级原因 | 签 字: 年 月 日 | |||||||
二级学院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校领导批示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