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9-22点击:1640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本学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学生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凡未进行网上课程重修报名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重修课程考试,且不予以登录课程重修考试成绩,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28日
2.课程重修报名要求
(1)必修课、限选课不及格的课程,且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2)考试课的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下(不含40)的,将不予以补考,直接重修;
(3)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或旷课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将不予以补考,直接重修。
3.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与重修课程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或重修指导老师联系,妥善安排好上课、辅导及考试等相关事宜。
4.各二级教学单位请于第5周汇总重修课程报名人数,并安排好重修课程的上课老师,于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5.本学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为第5~16周,第17周课程重修考试,第18周重修课程的上课老师上报考试成绩。
对于往届未毕业学生的课程重修报名安排,可以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直接报名,各二级教学单位第5周同时将重修报名统计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和确认。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本学期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学生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凡未进行网上课程重修报名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重修课程考试,且不予以登录课程重修考试成绩,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28日
2.课程重修报名要求
(1)必修课、限选课不及格的课程,且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2)考试课的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下(不含40)的,将不予以补考,直接重修;
(3)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或旷课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将不予以补考,直接重修。
3.课程重修网上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及时与重修课程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或重修指导老师联系,妥善安排好上课、辅导及考试等相关事宜。
4.各二级教学单位请于第5周汇总重修课程报名人数,并安排好重修课程的上课老师,于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5.本学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为第5~16周,第17周课程重修考试,第18周重修课程的上课老师上报考试成绩。
对于往届未毕业学生的课程重修报名安排,可以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直接报名,各二级教学单位第5周同时将重修报名统计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和确认。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