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9-29点击:164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苏建院办发〔2014〕7号)和第30届运动会(计划在10月23日、24日)的安排,涉及到10月1日~3日和23日~24日,共计5天的课程调整,考虑教学运行和教学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经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报请学校领导指示,现决定5天的课程调整安排如下:
1.在5天期间内,缺课6学时及以下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利用授课计划中原有设定机动学时,合理地调节教学进度,可以不安排课程缺补工作。
2.在5天期间内,缺课6学时以上的课程,任课教师无法利用授课计划中原有设定机动学时,合理地调节教学进度,必须安排课程缺补工作,并且课程补缺到不多于6学时。
3.各教学单位的具体课程缺补工作,必须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直接负责,认真核查每门课程的缺课学时,形成完整的课程补缺课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并由院长(主任)签字后,于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此次课程补缺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