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届结业学生重修安排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20〕40 号)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20-06-05点击:394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建院发〔201713号)、《关于往届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的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对2020届结业学生进行必要的重修安排,具体安排事项如下:

一、重修报名安排

重修报名时间为65日~69日,结业学生需要将所有不通过科目填至《往届结业学生重修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交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报名,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务必于61017:30前将《往届结业学生重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米珍老师备案。

二、重修考试时间

2020届结业生初次重修,指2020121日前完成成绩上报的重修。

1. 2020届初次重修英语(包括等级能力测试)、数学、计算机(包括等级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课程的结业生,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2021-1学期,与在校生的重修考试一起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考试由教务处集中组织安排,阅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上报课程重修成绩。结业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后应在20201215日~25日期间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2. 2020届初次补修公选课的结业生,根据开课要求(附件4)自行与相关教师联系进行补修,在2020618日~19日期间进行课程考核,教师在621日前上报成绩。只因公选课欠学分的结业生,满足毕业条件后应在2020622日~24日期间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3. 2020届初次重修思政类课程、体育的结业生,自行联系相关教师(附件4)确认重修事宜,教师在2020121日前完成成绩上报。结业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后应在20201215日~25日期间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4. 2020届初次重修专业课的结业生,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在2020-2021-1学期进行,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417号)自行组织,教师在2020121日前完成成绩上报。结业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后应在20201215日~25日期间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5. 2020届初次重修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或答辩的结业生,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将在2020111日~25日期间完成补答辩工作,教师在2020121日前完成成绩上报。结业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后应在20201215日~25日期间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6. 初次重修仍未通过的2020届结业生,其英语(包括等级能力测试)、数学、计算机(包括等级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课,需在每学期初与教学秘书联系报名,并与在校生一并进行重修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其思政类课、体育课、公选课,可自行联系相关教师(附件4)确认重(补)修事宜;其专业课、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或答辩,可自行联系二级学院确认重修事宜。

7. 初次重修仍未通过的2020届结业生,需在修业年限6年内完成相关重修,并在修业年限6年内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换证时间为每年的620日~30日和1215日~25日);逾期将无法办理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手续。

三、重修组织形式

1. 英语(包括等级能力测试)、数学、计算机(包括等级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课程采用结业生自主复习和开课学院个别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2. 艺术类公选课和非艺术类公选课由教务处采用指定参考资料阅读和书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3. 思政类、体育等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重修组织形式。

4. 专业课、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或答辩由各二级学院决定重修组织形式。

 

特此通知。

 

附件1 往届结业学生重修学分申请表.docx

附件2 往届结业学生重修学分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 往届结业学生重修学分课程成绩登记表.docx

附件4 思政类课、体育课、公选课重修安排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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