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1-05点击:162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已安排完毕,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已经生成,现将有关课表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课表核查时间为1月5日~9日;
2.请认真核查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信息,确保各课表之间的上课时间、上课场地、授课教师、授课班级等没有冲突;
3.核查无误后,请填写《课表编制核查表》(见附件),由主管教学领导审查,经行政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4.各二级学院按班级上报各年级总课表于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各年级总课表生成方式: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智能排课→查询打印→全校总课表EXCEL→纵向输出;
5.核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对已经生成课表进行变动;
6.核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自行打印课表,加盖本教学单位公章后下发。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1月5日
附件: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课表编制核查表
教学单位 | 学年学期 | |||||||
教师课表审查结果 | 冲突次数 | |||||||
序号 | 姓名 | 存在问题 | 解决方案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班级课表审查结果 | 冲突次数 | |||||||
序号 | 班级 | 存在问题 | 解决方案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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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教学单位意见 | 教学领导(签字): 行政领导(签字):教学单位(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处长签字:年 月 日 | |||||||
注:此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