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6-15点击:1612
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5年教学工作要点,2015年学校继续实施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2015年重点教材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2.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3.新编教材为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的教材。
4.已列入“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及2013年、2014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立项的教材不允许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数量
每个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由各单位初审,统一汇总上报。
三、申报要求
1.专业课教材要结合学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突出 “项目化教学”特色,凸显“工作过程系统化”,教材要体现“实践性、自主性、综合性、开放性”。
2.公共课教材要结合学校“分类培养、分层教学”人才培养改革模式,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因材施教,要能满足不同生源的不同学习需求,满足多元化学习需求。
3.每位教师作为主编只允许申报一项教材建设项目,教材的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编人员必须讲授过相应课程两轮以上。
四、申报及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从校园网下载《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附件1)填报;
2.部门初审
申报人所在部门初审后,填报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评审及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6月23日前将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附件1)1式8份、教材样书(样稿)1套,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三楼B-303),同时电子稿发至jsjzi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白飞 电话:83996004
教务处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