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9-07点击:1618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上学期《关于2015届结业学生重修安排的通知》,针对2015届结业生中因实用英语、高等数学、计算信息技术等公共基础课学分未修满的学生,组织学生进行重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对2015届(含往届结业生)结业生已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提前返校参加重修考试,未及时返校和未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本学期将不再组织考试,学生可参加下学期的重修课报名和考试。毕业证换发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12月21日--25日。
2.基础部相关老师请于9月10日前,将重修试卷交教务处耿燕玲老师处,统一印刷。
3.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时间到教务处领取重修考试试卷,对因事不能监考者要向院部主任请假,由主任安排替换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和考生应提前15分种到达指定的考场,考生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间至少隔开两个座位,前后对齐),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试成绩上报:重修报名的学生成绩由重修老师于考后三天内(9月28-30日)填写《2015-2016-1学期重修成绩登记单》(附件2),教师签字后盖学院章,由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思政部汇总后上交教务处,电子稿发150564482@qq.com ,再集中录入教务系统。
7.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请及时通知到学生准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