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9-25点击:1582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2013-2014-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教材征订计划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做好本项工作。
一、计划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备注要求 |
执行计划微调 | 11月25日—11月27日 | 如有修改,提交申请,报送审核 |
计划录入 | 11月27日—12月2日 | 务必及时无误的录入各专业教学计划,跨院课程及时沟通协调。2012版培养方案新开课程,请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代码编制要求编制。 |
任务安排 | 12月3日—12月11日 | 安排教师。在此阶段请确定好教学班的组合,教材的选用。 |
任务录入 | 12与12日—12月18日 | 将教师签订并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系统排课 | 12月19日—12月31日 | 排课顺序为:体育部(12月19日——12月21日)基础部(12月22日——12月25日)各二级学院(12月26日——12月29日)思政部(12月30日——12月31日) |
检查校核 | 14年1月1日—1月8日 | 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全校课表校核 |
备注说明:因每个环节都会影响阶段性工作进度,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保证工作的准确和及时。 |
二、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在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指导下由各二级学院(部)教学院长具体负责,与系部或教研室主任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安排。
2.思政类课程如需要合班上课的尽量考虑将同学院、同专业、同生源的班级一起组合,为排课工作提供合理和方便。
3.下学期有进修、挂职锻炼等计划的教师,请慎重安排教学任务,减少调课安排。
4.教学任务录入时,请将自管实训室纳入教学场所,且尽量准确,不要仅填“多媒体”。
5.系部或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审核各课程的考试形式,避免课程教学进行中修改考试形式。
三、教材计划征订注意事项
1.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
2.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注重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实用性。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学院规划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4.选用教材必须经过任课老师确认;同一门课程多个班级上课,由任课老师共同选择教材,严禁出现同一门课程,不同班级使用教材不同。系部或教研室主任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教材征订计划表各二级教学单位打印后,教学副院长把关签字确认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5.不预订教材须写明原因;已有教材请注明,避免重复预订。
6.教材征订表必须在12月11日前教务处教务科,逾期责任自负。
教 务 处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