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5-10-29点击:147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发〔2013〕24号)文件精神,为加大课程改革深度和力度,根据学校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施的总体安排,在各院部积极开展第一批项目化课程改革实施的基础上,请各二级院部组织教师积极推进项目化课程改革,第二批项目化课程改革项目申报及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适于项目化改革的专业课、基础课,且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有课程安排。
2. 不包括列入2012年立项的江苏省重点专业群在建课程,不包括列入2015年立项的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在建课程。
3. 已经验收的重点课程(含国家示范建设课程),在按照项目课程新的发展理念进行课程设计优化后,符合新课程设计标准的要求,可以直接申请课程实施试点。
二、申报程序
1. 各二级院部在每个专业确定1门校级项目化改革课程,组织填写《项目化课程整体设计》(附件1)和项目化课程单元教学设计(附件2)
2.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项目化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第二批项目化课程改革建设名单。
三、实施过程
1. 各二级院部在进一步修改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文本的基础上,组织项目化课程的课堂实施,采取抽查资料、听取汇报和随堂听课等方式有计划地检查、跟踪、评估各项目化课程试点进展情况。
2. 各二级院部按照《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验收标准》(附件4)和《项目化课程实施验收标准》(附件5)组织验收,填写《项目化课程实施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6),
3. 各二级院部要组织通过验收的课程进行可持续化建设,不断优化项目化课程实施方案。
4. 经过持续实施不少于2年2轮的课程,可申报校级优秀建设课程(另行下文)。
四、经费支持
1. 通过立项的项目化课程列入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给予15000元经费资助建设,其中5000元经费用于启动建设,10000元经费用于项目化课程过程实施。
2. 被评为优秀建设课程的项目,授予优秀建设课程称号,列入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6000元经费资助建设。
3.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二级院部按照学校课程改革总体部署,圆满完成项目化课程改革的督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且提供相关制度、经费支持、并有显性物化成果的,经学校组织评选,给予二级院部6万元的课程建设专项经费资助。
附件:1. 项目化课程整体设计
2. 项目化课程单元教学设计
3. 项目化课程申报汇总表
4. 项目化课程教学设计验收标准
5. 项目化课程实施验收标准
6. 项目化课程实施验收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