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5-12-04点击:1670
关于2016年拟招生专业备案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已公布, 江苏省2016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已启动,因备案网站有新调整,备案工作有较大改变,现需二级学院提交每一个专业的详细材料,请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将此工作落实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填写材料详见附件)。
一、拟招生专业备案
(一)材料填写说明
1.招就处完成“附件:1”(《江苏建院2015年实际招生信息》);
2.二级学院完成“附件:2”(《二级学院2016年拟招专业信息表》备案用);
3.二级学院按专业分别完成“附件:4”并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设为“**学院**专业”;
4.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收齐各专业备案材料(即:附件4与人才培养方案),并与附件:2一起打包发送至fenglf369@163.com。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1. 专业名称、代码等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为准(各二级学院可参照“附件:5”);
2.请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切勿漏填;
3.请招就处于1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附件1”;
4.请二级学院于11月23号下午下班前完成各项备案材料;
5. 联系人:冯泠峰(手机:83889296 QQ:540630218)
二、2016年招生计划编制的说明
1.2016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认真贯彻《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建院发〔2013〕19号)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发〔2013〕23号)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分类培养、分层教学改革,着力深化专业建设改革,调整专业结构,提高质量,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建筑高职名校服务。
2.根据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各学院“十三五” 专业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2016年各学院招生规模(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实际招生录取班级数,以保持各二级学院招生规模基本稳定。编制计划拟突破2015年实际招生录取班级数的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提交计划调整申请报告。全校招生计划实行总量控制,2016年全校招生计划总人数为4500人。
3.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缓解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加大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的规定,今年专业申报按照新专业目录执行。未经备案的专业不得纳入招生计划。
4.积极推进高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要与二级学院各专业实验实训、师资力量等培养条件相挂钩,各专业招生规模增减量结合本学院2015届毕业生人数和二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考虑。
5.二级学院研究确定2016年招生计划后指定专人填写“附件3”(《江苏建院2016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并于12月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6.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将主要依据2015年各专业招生、就业质量等情况对二级学院2016年拟招生计划提出修改意见,招就处负责解答二级学院提出的有关招生政策性问题。
7.学校将于2015年12月中旬召开2016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会议,对二级学院2016年拟招生专业计划进行审核、审议。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