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7-09-22点击:1410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7年教学工作要点,现将2017年重点教材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2.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 2019 年 10 月1 日前实现再版。
3.新编教材为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的教材。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5.已列入“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及2013年以来已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不允许参加此次申报。
二、申报数量
每个单位申报名额限报2项;除限额外,建工、装饰2个省品牌专业可另申报1部与专业核心课程相关的教材;素质教育中心申报的2部教材中至少包含1 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由各单位初审,统一汇总上报。
三、申报要求
1.教材能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吸收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
2.教材以学生为本,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3.每位教师作为主编只允许申报一项教材建设项目,教材的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编人员必须讲授过相应课程两轮以上。
4.教材编写团队要结构合理,主编原则上应具有企业实践经验,团队成员应吸收企业行业人员参加。
四、申报及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从校园网下载《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附件1)填报;
2.部门初审
申报人所在部门初审后,填报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评审及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附件1)1式8份、教材样书(样稿)1套,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316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sjzi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白飞 电话:83996004
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 号)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