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18年新专业论证会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7〕105号)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7-10-09点击:1392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2017年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组织召开2018年新专业论证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1011日下午2:30在教务处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人员

申报新专业的二级学院院长、新专业负责人及相关论证专家。

三、汇报要求

1.每个新专业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8分钟。

2.新专业负责人重点汇报2018年新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会议安排

汇报次序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1

家具艺术设计

设计学院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能源学院

3

汽车电子技术

机电学院

4

新能源汽车技术

5

烹调工艺与营养

经管学院

6

空中乘务

7

移动应用开发

传媒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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