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立项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7〕111号)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7-10-30点击:140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的经费预算,现对2018年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分为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全校重点建设项目为12项目,合计总经费为150万元左右;全校一般建设项目的合计总经费为300万元左右。

2.重点建设项目应该体现专业或学科领域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和前沿技术革新,原则上由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等负责主持,拥有综合素质优秀、梯队结构合理的教学和科研团队支撑,并且经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一般建设项目总体以某一教学院部为主体,同时兼顾其他实验实训室的设备更新和完善。

3.各教学院部在进行项目申报时,要根据学校及教学院部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专业发展实际需要,从全局出发,认真修订完善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规划,系统论证2018年校内实训室立项建设项目,打通实训室内部管理壁垒,提高实训室使用率,使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真正满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4.各教学院部应充分考虑办学实践教学条件的变化,认真调研论证,按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兼顾平衡的原则,分年度安排好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计划,更好地满足学校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优先面向非共享型实训基地、非省级重点建设的品牌专业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支持完善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的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室的改(新)建项目。

6.各教学院部在申报实验实训立项建设的同时,将零星实验室教学设备需要换置的一并申报。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好本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请将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17103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至:67861257@qq.com,联系电话:83996024

附件: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