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8-05-21点击:1579
各单位、各部门:
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公选课开设的报名工作,请申请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的教师于5月25日前填报,过时按放弃处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教师个人填写《公选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
(二)填报说明
1.总学时:24;周学时:2;
起始周:3-14周(面向对象:2016级,2017级)
7-18周(面向对象:2018级)
学分:1.0
2.课程性质:素质教育课(8门艺术类课程);公共任选课(其他公选课)
课程类别:素质教育课(8门艺术类课程);任选课(其他公选课)
课程归属:全校性公选课
3.课程简介要简要填写,说明上课内容与本课程的教学目标。
4.新开设的课程,需上报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到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下添加课程。
二、几点要求
1.公选课是学分制改革的重要课程,也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基本要求。因此,要求全体开课教师认真备课,认真上课。
2.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和过程考核。要进行考勤点名,考勤占成绩30%,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按不及格处理;考核方式可多样化,可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
3.申请教师于5月25日前,将开课申请表(纸质1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发送至邮箱326582318@qq.com。
4.每位老师每学期只能申报1门公选课程。
特此通知。
附件: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