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8-09-11点击:208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以及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教〔2016〕28号),《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8〕73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资格审核和汇总上报、教务处资格复审,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等环节,并经过公示,同意郭晋辛等26名同学转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请相关同学9月20日前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