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8-09-28点击:1882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建院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满足学生转入更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的要求,保证学校教学资源合理使用,针对我校张树等学生退役后复学转专业申请,学校在充分校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资格审核、教务处资格复审,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等环节,同意李苏龙等20名同学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米老师;举报电话:0516-83889078
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