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8-10-08点击:230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建院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李苏龙等学生退役后复学转专业的申请,经二级学院资格审核、教务处资格复审,报学校研究等环节,同意李苏龙等19名同学转专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