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8-11-05点击:195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9年拟招生专业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高水平院校专业集群建设要求和“十三五”专业规划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特点、现状,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专业办学条件、招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科学编制2019年拟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根据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各学院“十三五” 专业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保持各二级学院招生规模相对稳定。
2. 201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编制,要与二级学院各专业实验实训、师资力量等培养条件相挂钩,各专业招生规模增减量结合本学院2019届毕业生人数和专业集群建设要求、二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考虑。
3.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的规定,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编制以《江苏建院2019年拟招生备案专业》(见附件2)目录执行,未经备案的专业不得纳入招生计划编制。
4.二级学院研究确定2019年招生计划后指定专人填写《江苏建院2019年招生计划编制》( 见“附件1”),招生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按2015年新专业目录执行(请务必准确填写)。
5.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将主要依据2018年各专业招生情况、就业质量等情况对二级学院2019年拟招生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6.学校将组织召开2019年招生计划编制工作会议,对二级学院2019年拟招生专业计划进行审核、审议。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填写好后的附件1(盖章并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交至教务处312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704662948@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