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有序组织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20〕10 号)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20-03-16点击:345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序组织2017级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的重要环节;在当前形势下有序组织顶岗实习工作,既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的现实需要,又是履行职业院校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各二级学院及其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有序组织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二、有序组织,确保安全。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教〔201412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的2017级学生,自第5周起可有序组织开展顶岗实习(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1)实习学生已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就业)协议,且优先安排其在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范围内开展顶岗实习,在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2)实习单位为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环卫、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供应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3)实习单位应具有复产证明,并具备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安全保护与疫情防护条件。

4)实习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报经其监护人同意,并取得苏康码绿码;未取得绿码的学生,不得安排顶岗实习。

5)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6)实习学生不得前往省卫健委明确的需重点关注的省外地区实习。

三、加强指导,强化管控。

各二级学院应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并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应强化联系指导,跟踪监督所带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包括实习管理系统在内的相关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上报所在学院。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2017级学生有序开展顶岗实习;并于325日前,将本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统计数据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67861257@qq.com

  

附件: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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