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3-29点击:143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继续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
2.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1.训练项目申报的主体是在校学生,必须是距毕业1年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申报。
2.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是副高以上职称。
3.申请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4.项目主持人要求至少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5.鼓励学生跨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6.凡有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未结题的,本次不允许参加申报。
三、材料要求
1.按照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的“项目类型”一栏不需要填写。
2.各二级学院限报3~5项,以项目主持人(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按照项目的优劣性排序后统一汇总。
3.各二级学院集中上交申报材料,不接收任何个人申报,每个项目上交申报表6份。
4.上交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下午5∶30以前,上交地点为教务处(老图书馆三楼)。
四、项目评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2.每个项目主持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进行答辩。
3.答辩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8∶00开始,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指导教师。
五、其他要求
1.项目评审后择优确定,所有公示确定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5月8日前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所有的项目必须按时间要求在网上填报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的同时提交电子稿到rxl@jsjzi.edu.cn及纸质材料给实践科任秀莲老师处。
3.结题要求
(1)结题必须有创新项目论文(公开出版论文)或创新训练成果;
(2)每年4月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进行成果汇报与答辩;
(3)项目成果经过遴选后,参加每年10月份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其展示分为优秀论文奖、最具潜力创新项目奖、最具潜力创业项目奖、我最喜爱的项目等奖项。
4.项目进展情况统计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统计2013年、2014年、2015年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指导老师认真填写,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本学院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rxl@jsjzi.edu.cn。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