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4-01点击:143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的课表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学周数
根据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的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共有19个教学周,具体可见附件。
二、课表编排工作安排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表编制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4〕11号)的文件精神,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时间进程安排见附件:1
三、课表编制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按照时间进程的节点安排并完成工作。
(2)各教学单位尽量不要安排在周末上课。
(3)第二、三大节应尽量先安排3节的课,排课时应在3节的课排完后再排2节的课。
(4)各教学单位请务必在规定时间进程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沟通解决。
(5)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本单位建设和管理的实训场、实验室、学做合一教室、机房等录入教务系统,保证最大限度的利用教学资源。
(6)二级学院(部)排课请自行考虑教师特殊情况,原则上课表下发后不再更改课表。
(7)各二级学院(部)排课请保证排课的准确性,下学期杜绝随意更换教室的行为。同时,请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做好两手准备,多媒体设备损坏请及时报修,并改为板书上课。
附件:1.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时间进程安排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