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9-08点击:142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学期《关于2016届结业学生重修安排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6〕57号)的文件要求,针对2016届结业生中因实用英语、高等数学、计算信息技术,等公共基础课学分未修满的学生,组织学生进行重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2016届(含往届结业生)结业生已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提前返校参加重修考试,未及时返校和未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本学期将不再组织考试,学生可参加下学期的重修课报名和考试。同时,根据《关于往届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的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5〕22号)的文件规定,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为12月15日~25日。
二、基础部相关老师请于9月10日前,将重修试卷交教务处耿燕玲老师处,统一印刷。
三、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时间到教务处领取重修考试试卷,对因事不能监考者要向院部主任请假,由主任安排替换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和考生应提前15分种到达指定的考场,考生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间至少隔开两个座位,前后对齐),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成绩上报:重修报名的学生成绩由重修老师于考后三天内(9月25日~28日)填写《结业生重修成绩登记单》(见附件2),签字后上交二级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思政部等汇总重修成绩并加盖公章后上交教务处,同时将汇总的重修成绩电子稿发至邮箱:150564482@qq.com,以便集中录入教务系统。
六、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3,请及时通知到结业学生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