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6-09-21点击:143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构建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苏建院教〔2013〕17号)、《关于2016年各专业(群)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立项的通知》(苏建院教发〔2016〕14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通告》(苏建院教发〔2016〕2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建设项目见附件1所示),具体相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8日,共计两天。
二、中期检查地点
相关二级学院会议室。
三、参加检查人员
二级学院的教学副院长、项目负责人、教务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验收人员。
四、中期检查流程及内容
1.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项目建设的内容及完成情况。
2.汇报内容主要围绕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基础、目标、建设思路与举措、进展情况、取得成果、创新特色以及存在问题等,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
3.检查人员查阅资料,提出建议,并填写检查表(见附件2)。
特此通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