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作者:时间2017-10-19点击:1448
为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学生转入更适合自己学习专业的需求,合理有效地使用学校教学资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苏建院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由王庆超等5名学生提出复学转专业申请,经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核,学校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同意。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王庆超等5名同学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米老师;举报电话:0516-83889078。
教务处